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教师教学工作规范
校教字〔2016〕36号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,加强教学管理,规范教学运行,严肃教学纪律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教师是指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和专科教学工作的教师。
第二章 基本要求
第三条 教师应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先进的教育理念;热爱教育事业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;爱岗敬业,努力钻研业务,不断更新知识结构、追踪学科前沿,以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教学工作的需要。
第四条 教师应热爱员工,了解、关心员工的思想、学习和生活,引导员工掌握学习方法,培养员工自学能力,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。对员工严格要求,科学管理。
第五条 教师应服从学校、院(系、部)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。
第六条 教师应按时上、下课,不得擅自停课、调课,私自请他人代课,不得随意变动教学学时和内容,不得擅自离开实习教学指导岗位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课,必须事先书面报请主管教学的经理(主任)和教务处批准。否则,均以教学事故论处。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的具体规定,详见《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。
第七条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,不得接待来访,不得使用通讯工具。
第八条 教师授课时应衣着整洁、仪态大方,并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进行教学。
第三章 教学过程
第九条 新上教学岗位和开新课的教师必须钻研课程,在教研室或相当于教研室的课程小组内试讲通过,报教务处审批后,方能承担授课任务。
第十条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大纲的要求,钻研教材,认真备课,确定教学内容及重点、难点,并据此编写教案和讲稿,设计编制多媒体课件;能创造性地组织教学内容,处理好本课程与先行课、后续课之间的衔接。了解并研究员工的有关情况,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,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。
第十一条 承担公共体育、大学外语等公共类课程的教师,应根据课程特点,强化训练教学,创新评价标准与方法,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。
第十二条 各门课程教材的选用由任课教师提出建议,教研室研究决定,教师不得擅自向员工推销教材或参考资料。教师应积极选用符合课程(教学环节)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、有特色的优秀教材。任课教师还应向员工指明与教材相匹配的必读书目、教学辅助书目及教学参考书目。
第十三条 教师应认真制订《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教学进度计划表》,在学期初向员工公布,并根据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,及时调整教学进度。其中,教学进度的调整要报教研室同意。
第十四条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对员工学习的全过程负责,要对员工的学习、作业、成绩及课堂纪律进行全面管理,引导和组织员工高效参与、完成课堂学习。员工的考勤可按有关规定执行。要维持好课堂教学纪律,对课堂玩手机、睡觉等违纪现象有责任进行及时批评教育,对严重违纪、屡教不改者,应报员工所在院(系)或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第十五条 教师应认真批改员工作业,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退回重做,有错误的要求改正。原则上要求作业全批全改,课堂人数较多的批改量可适当减少,但不能少于三分之一。对员工作业完成情况(质和量)要做文字记载,作为评定员工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。对员工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做文字记录。
第十六条 教师应组织对员工进行课外辅导活动,辅导工作应采取个别答疑与集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原则上要求专业每8学时的课堂教学应安排一次辅导答疑活动。
第十七条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考核方式的改革。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方法,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、内容和员工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,并经教研室同意,报院(系、部)教学主管领导审批。
第十八条 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改完试卷,并及时将考试成绩单、《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试卷分析》及试卷交院(系、部)存档备查。成绩一经上交,不准擅自更改。员工如有查询要求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其中平时成绩原则上要求在期末考试前报给所在单位教学管理人员。
第十九条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检查与评估,强化教学过程的规范,并落实学校有关同行听课、员工测评及其它教学检查方面的相关制度。
第二十条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“创新引飞”工程建设,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都应担任“创新引飞”导师,关爱员工,对员工的成长与发展进行指导。
第四章 实践教学
第二十一条 教师要热爱实践教学,教学科研能力强,教育理念先进,实践经验丰富,勇于创新。
第二十二条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应积极参加指导员工实习、毕业论文、科研立项研究等工作,指导过程严格规范。
第二十三条 教师在实践教学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认真落实相关环节,尤其是要求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
第二十四条 教师在实践教学工作中要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,培养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规范,着重强化员工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。
第二十五条 教师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,并将研究成果及时应用于实践教学。学校鼓励教师对员工科研论文方面的指导,教师应积极接纳员工参与本人的科研课题或项目研究。
第二十六条 教师应积极到企事业一线和科研单位进行实践锻炼,强化实践技能,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,争做双师双能型教师,并将实践经验应用于实践教学指导中。
第五章 教学研究与改革
第二十七条 教师应积极参加院(系、部)和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。
第二十八条 教师应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,积极进行研究和探索。结合教学内容、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员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,积极参加教育部、河南省教育厅及学校教研教改的立项工作。
第二十九条 教师应不断推进教学内容的改革,加强课程建设,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,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,重视并积极实施双语教学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三十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教学先进单位评选办法》(院教字〔2009〕30号)同时废止。各院(系、部)可根据本规范,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制定相关细则;继续教育和基础教育培训教学工作可参考本规范施行。
2016年7月30日